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消防器材购置中标结果公告
分类: 中标结果公示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6 11:21
项目名称 |
2021-2023年消防器材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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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HGX-20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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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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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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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2026629、1777665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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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年5月31日 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厅) |
中标单位 |
南宁市顺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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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中标单价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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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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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税率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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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 |
本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叁年。合同有效期内货物单价保持不变,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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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叁年,叁年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随时免费包换;所提供货物须完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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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
(一)交货方式 1.招标人采购普通消防器材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购买消防器材需求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当批次货物、产品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交货,并免费搬运摆放到指定位置。货物运抵招标人、交付招标人前的毁损、缺失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收货后,上述风险(不包括合同货物开箱检验后发现的短缺及损坏风险)由投标人转移到招标人。 2.招标人采购应急或零星消防器材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购买消防器材需求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当批次货物、产品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交货,并免费搬运摆放到指定位置。货物运抵招标人、交付招标人前的毁损、缺失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收货后,上述风险(不包括合同货物开箱检验后发现的短缺及损坏风险)由投标人转移到招标人。 (二)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提出需求时指定的招标人位于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武鸣区等区域的工业园区、库区。运输和装卸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验收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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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内容 |
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消防水带、消火栓、喷淋头、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应急照明灯、安全指示灯、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雨淋报警阀、湿式报警阀、高压活塞式空压机、叶轮式风速测量仪、七氟丙烷气罐、灭火器箱等消防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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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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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2021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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