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旅发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广西旅游发展集团营销展示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旅游发展集团营销展示中心
二、项目编号:ZHGX-2021-017
三、项目规模:展陈总面积约1300平方米(1号楼一层区域)。
四、项目服务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西侧宋厢路北侧五象新区广西旅游发展集团1号楼1楼。
五、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后,202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营业。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 )。
七、招标内容:广西旅游发展集团营销展示中心布展设计及建设1项,营销中心布展区域主要划分为:大堂、地产项目展示区、旅发集团品牌文化展示区、智慧旅游互动区4个区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存在相互参股关系、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监事、经理)相互兼任情况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只接受其中一个投标在先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建筑艺术与装饰)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建筑艺术与装饰)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4.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5.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21年 3 月 29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1年 4 月 6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条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个工作日 内寄出。
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以单位名义交纳到以下银行账户,转账时必须备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嘉宾支行
银行账号:0804 0120 9000 7555
嘉宾支行行号:313611008044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支付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
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 5285 7655 557
南湖支行行号:313611009053
4.电子转账底单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5.在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担保、保证保险信息,确认保函、担保、保证保险是否有效后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投标人提交的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未单独密封的,视为投标无效。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 2021年 4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 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递交方式: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快递递交或现场递交两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3.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且须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投标人全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投标人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内容,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7.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收件人:兰晓菲 联系电话:15877181668、17776658009、0771-2026629
8.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1年 4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在 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标。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zhenghong.net.cn)。
十四、联系事项:
1.招标人:广西旅发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商务街2号办公楼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0771-4951915
2.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项目联系人:陈琴;联系电话:0771-2026629 、17776658009
电子邮箱:zhgxfgs@163.com
招标人:广西旅发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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