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太二路绿道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兴太二路绿道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太和镇第一批立项申请项目的复函”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选定承包人。
- 工程名称:兴太二路绿道建设工程
-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工、杨工 联系电话:020-87424454、020-87429321
三、比选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张工 联系电话:020-83239099-823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
五、子包划分及各子包工程内容和比选控制价:
- 本工程划分为1个子包。
- 各子包比选内容、规模和比选控制价:
2.1工程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总投资约310万元,主要对白山涌和龙段约400米两岸实施绿道建设,沿线增设仿木栏杆防护设施和照明设施,局部修建浆砌石挡墙;新建口袋公园1处。
2.2比选控制价(最高比选限价):3116329.28元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比选公告时间:从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7日。
八、比选登记、比选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 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为比选登记、比选文件的发售时间,各比选申请人应按时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 比选申请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购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能证明满足本公告第十一条比选申请人合格条件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 比选文件每子包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与比选时间: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月3日14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14时30分。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
- 比选时间:2023年1月3日14时30分。
- 比选截止时间、地点与比选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比选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比选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审信息以评审时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比选申请人合格条件:
- 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比选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比选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对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对比选申请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比选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比选申请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已登记并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 关于联合体参加比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注:未在比选公告第十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比选结果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nghong.net.cn)发布公示,公开接受比选申请人的监督。
十六、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或经评审有效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比选失败。
十七、潜在比选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中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7424454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nghong.net.cn)发布,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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