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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的造价控制—徐志伟


分类: 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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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6 17:28

咨询三部经理:徐志伟

  一. 简 介

  一体化的造价控制就是由同一个顾问单位从投标代理、全过程投资控制、标准化合同管理等方面入手,为投资者(包括政府和个人)提供标准的全过程的(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结算)、动态的(实时反映造价情况)、一体化(一管到底)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编制投资总概算、总/分包招投标策划、制作标准的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工程实施中定时发出财务报告、进行中期付款、定时反映工程造价、定期清理工程变更、及时竣工结算和正确处理工程索赔,总的目的就是进行造价控制。避免国内招标代理、编制概预算、投资监理、竣工结算由不同的人来担纲而处于完全割裂状态,一旦出现投资失控就相互推委。引进国际通行的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对培育良好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推行国际惯例的建筑投资管理模式非常有利且必要。在我国上海、北京、广州和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已有广为成功的推广经验,也逐步渗透到如沈阳、大连、桂林、昆明等内部城市,投资控制的效果非常明显。以下做简要介绍。

  二. 招 投 标 代 理 服 务

  1. 总、分包招标划分

  每个工程都由多个发包子目组成,发包子目太多,既增加了大量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量,也会造成承包商利润重叠,总承包配合协调工作成本增加从而转嫁业主;发包子目太少,又不利经过充分的报价竞争选择而带给业主的最终竞价利益,所以恰到好处的划分发包子目对业主非常重要。由于实行总承包一体化的合同管理模式,从工程一开始,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就根据本工程特点及业主需求,工程按专业性及阶段性施工特点,划分出包括总承包、各指定分包、独立分包及指定供应商在内的多个发包子目框架,并预先排出发包时间表,有计划地进行招投标,避免国内的发包子目太细造成过量的合同管理工作和工程成本的增加。

  例如我们在上海某项目的审计中,发现业主的三十九个子目合同可归并成五个大类合同,三十九次招标可以分五次就可以完成,既可节约招标工作量,又可避免各个分包商诸如开办费(如现场临时办公设施、管理人员开销)等报价的重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交叉影响。

  2. 标准的招标文件制作

  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会按上述划分出的发包子目,编制标准的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料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全面反映业主要求及需投标人履行及遵守的职责与义务之内容),为投标人作出标准统一的报价平台,而被业主接纳的按招标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加上招投标中的来往信函即构成了双方签约的合同文本,避免了国内先招投标定价,选定中标人后,再进入合同条款谈判的艰难程序。我们在司法审计中就曾经碰见一个例子:总包招标完了,业主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合同谈判竟化了六个多月,以致造成工程已经结构封顶合同还没有签订的局面,使工程处于无合同约定的施工状态,为法院的判决带来了困难。

  3. 规范的评标、定标

  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及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了业主的招投标行为,真正把最具竞争优势的投标人选定为施工承包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将全面分析投标文件与招投标文件在商务条款上的符合性和响应程度,以及报价的经济合理性,提供业主选择中标人的综合性参考意见。

  三. 全 过 程 投 资 控 制

  投资控制是业主项目实施过程中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牵涉业主项目实现赢利,确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按预期目标进展的重要保证。国内的投资控制,基本按定额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完成后,由审计部门(或社会审价)作最后审计结算(或竣工结算),整个项目的投资控制处于不连续、非固定受控状态中,因而绝大所数都存在投资的三超情况(即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拨款)。而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的全过程投资控制从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施工阶段、竣工决算等预先建立了全过程跟踪的动态投资控制体系,将事后的静态控制转变为事先的动态预控。主要从以下几个阶段着手:

  1. 方案设计阶段

  在项目类工程,为业主确定项目总概算,并随着不同的设计深度,不断调整。项目的总概算所反映是造价控制的纲领性文件,且是各个分项工程和子系统工程的造价指标,对实施整个项目的造价控制,具有指导性作用,因此总概算的编制是非常重要的。它既是业主确认了的项目工程规模,也是业主确认的项目质量、品牌、档次的综合体现,因此,总概算必须如实的按照上述所确认的框架进行编制。而国内的总概算,基本按概算定额,比较粗糙,难以真实反映分项分系统工程的造价,为日后控制带来难度。

  2.招投标阶段

  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包括了合同条款、按图纸确定工程量(或无图纸时采用暂定工程量),采用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使任何报价都是可比的和闭口的,同时使各投标人在统一的平台上报价,体现公平、公正竞争,由于采用合同总价包干从而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转嫁给了承包商,也促使承包商尽责的施工。对每个发包合同,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都将向业主提供本发包子项在概算中的预留金额,以确保业主选定的中标金额能在概算中确定的最高金额范围内,为日后将结算控制在概算内打下基础。

  3.施工阶段

  a.控制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造成成本增加和失控的重要原因,它既有因业主对项目功能上的修改所引起的,也有因设计的错漏或深度及进度上的不适应而造成,所以每次设计上的修改均由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事先就变更对工程造价上的影响作出及时的评估,以供业主决策。

  b.控制施工变更、签证

  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既有因业主方的原因造成的,亦有因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将事先及时、有效地做好工程变更、签证的评估和确认,从而可以避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变更也转嫁给业主承担责任。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定时定期地清理变更帐,随时随着工程进展全面实际地反映业主所面临的造价状况,使业主时时作到心中有数。

  C.建立财务报告制度

  为了随时反映工程造价状况,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实行财务报告制度,即定期(如三个月)发出全面反映工程造价状况的财务报告,其内容是:已签订的合同金额汇总、已发生之变更金额汇总、尚未招标定标的分项工程预留概算金额、已实施分项工程的预期变更金额以及已实现或竣工的分项工程预期结算金额等全面反映最新总造价动态的财务状况,从而指导下一步项目造价控制,确保项目时时处于受控状态。

  4.竣工结算

  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的竣工结算方法,是将合同包干金额加工程变更及有关工程索赔即构成了结算金额。由于工程实施中定时定期地清理变更及索赔,因而结算较为清晰简单,工程竣工后,业主就基本了解了结算金额,而国内的结算通常按竣工图按实结算,将某些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变更帐也转嫁给了业主,易于产生纠纷,结算工作量大,这就是国内工程往往会耗时数年也不能完全结算的原因。

  四. 标 准 文 本 的 合 同 管 理

  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可提供经过百年工程经历、不断修改和完善的对业主、总承包商、各分包商的责、权、利规定得非常详细的合同文本,对工程中易于产生的矛盾纠纷(如总包与分包的配合协调、管理的具体内容)都做了预见,合同界面(如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之间)的划分也非常清晰,避免执行中的扯皮,便于工程实施中的合同管理。以总承包合同为主导,利用总承包商统管各个分包,切实协调施工各个环节,大大减轻了业主的负担,而一旦合同执行中出现了纠纷,作为第三者的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凭借对合约的通晓理解,很易将偏离执行合同的一方纠正到正确轨道上来,同时,配合履约保函、质量担保书、工程保险等方式,使业主避免承包商因工程质量、违约、企业破产、自然灾害等引致的对业主造成的重大风险。

  五. 结 论

  综上所述,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可全面负责业主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规范、标准、有计划的招投标代理工作。(包括制作招标文件、评标、定标)

  2.全过程、动态的投资控制工作。(包括编制总概算、预算、定期发出财务报告、处理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及竣工结算)

  3.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包括提供国际通用的标准合同文本、施工全过程中处理合同纠纷等)

  4、一体化的造价控制服务可以避免因招标代理、编制概预算、投资监理、竣工结算由不同的人来担纲而处于完全割裂状态,一旦出现投资失控就相互推委以致业主无法追究责任的的尴尬局面。